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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求的通知(10-16)
作者:佚名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1-06 04:58:18   访问次数:
    

针灸推拿系各班:

根据《陕西中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按照校学生处20081013日通知要求,为了认真做好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信息收集、输入工作,现要求各班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2008级本专科学生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照程序认定贫困生,并将填写好的表保存在各班主任处。

2.对2004---2007级已经认定的贫困生可不再进行认定,如需调整,在按照程序确认后,将调整结果报系党总支。

3.各班主任切实负责,督促贫困生将个人信息资料输入“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218.195.64.244/pcsims/first_main_page/info_notice/index.aspx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首次登录的初始密码是:123456),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此项工作须在20081110前完成。

4.今后在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社会上相关机构或个人在我系设定的资助项目等各种资助项目时,必须在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未经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将不能得到各项资助。

5.请各班认真组织好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便后续工作能顺利进行。

 

针灸推拿系党总支

200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