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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针灸推拿系20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10-16)
作者:佚名  来源:   发表时间:2008-11-06 04:53:59   访问次数:
    

针灸推拿系各班: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校学生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系本专科学生中评选20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立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指示要求,经研究,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我系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系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系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按一学期计算为每人每学期1250元和750元。

二、各班要将本班生源地为经民政部门确定的5.12地震51个重灾区的农村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并足额发入,同时要根据受灾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特殊困难补助。

三、各班应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确定享受指标,不得增减名额,评定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先在班内进行公示,之后在系内公示3天。

四、各班在评定结束后,组织获奖及受资助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并于20081120日前将审批表和汇总名单送系办公室,同时在“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输入获奖学生个人信息。

对逾期未报审批表的学生,将调整取消其获得本年度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资格。

五、国家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给获奖学生本人。

六、请各班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各类奖金,同时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各班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