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介绍
全面实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是党和政府推进教育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举措。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财[2016]29号)和《关于切实做好2017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404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我省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使大家充分了解有关资助政策,小编整理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供参考:
一、资助对象
——尚未脱贫和2016年以后已脱贫且在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对象为省扶贫办完成注册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包括尚未脱贫和2016年已脱贫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校已于2017年11月通过“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核实学生建档立卡家庭身份。
——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学生。对2014、2015年已脱贫家庭学生,经本人申请、按照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的认定标准、范围和程序,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予以资助。并应当与城乡低保户子女、财政特殊供养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因灾因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享受国家资助政策,不享受优先资助和按最高标准资助的特别权利。
二、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符合评选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者,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标准,于每学年秋季学期12月一次性发放。
——国家励志奖学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符合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者,可申请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于每学年秋季学期12月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对在我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其中,3500元由国家财政拨付,另2500元由学校从每学年的事业收入中专项用于学生资助的经费中支出。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这一点对建档立卡学生也不例外。
——建档立卡学生学费补助。除了对在陕西省地方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大学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以外,其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 8OO0元的部分,由学校从每学年的事业收入中专项用于学生资助的经费中支出,全额无条件补助。(注:我校中西医专业学费4500元/年,住宿费1000-1200元/年。)
——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参加高考并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均可优先在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校将通过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解决。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除了以上政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注意事项:户籍在外省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及时提交由县(区)级扶贫部门出具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陕教[2017]304号文件附件2),符合条件的学生才可享受资助。
1.本学年秋季学期助学金1750元(已于2017年12月21-22日左右发放完毕)
2.学校配套生活补助金2500元(已于2017年12月21-22日左右发放完毕)
3.春季学期助学金1750元(计划于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发放,具体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三、精准扶贫在行动
我院高度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多种举措并举,助力学生成长。
1.实现建档立卡学生与教师结对帮扶全覆盖。我院共有建档立卡学生140名,与班主任、专业课教师实现一对多互助帮扶方式。帮助学生学业、关注学生心理,引导学生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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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精准扶贫思想,设置“资助助我行,励志报国心”专题。
“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 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