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标准补充
国家励志奖学金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4号)执行。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注册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今年起增加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具体要求是:同一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且参评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30%,但达到前40%的学生,如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亦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材料上报目录
电子版材料上报目录: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一般贫困).xls
2. 家庭特困学生电子档案(特困).xls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
4. 2011-201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2012级除外)
5. 2012年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6. 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名单.doc(2012级除外)
7. 评审总结(包括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小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遇到的问题及处理)
8. 公示照片.jpg
纸质版材料上报目录
1. 学生申请书
2. 评审总结(包括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审小组、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评审结果、遇到的问题及处理)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班委、班主任签字)
4.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
5.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6.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2级除外)
7. 学生上一年学生成绩单(系上统一打印)
8. 学生所在年级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同时需有综合素质考评排名表(2012级除外)
9. 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10.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11.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名单(班委、班主任签字)
以上未注明2012级除外的所有材料都要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