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
针灸推拿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针灸推拿系 作者:针灸推拿系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9-06 15: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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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免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战略、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做到标准明确、程序公开、遴选公正、竞争公平。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推免生”,是指本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含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定向生须取得定向单位书面同意),经学校规定的遴选程序,获得免予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直接进入招生单位复试资格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即为推免生。

第四条  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突出考查学生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能力素质、逻辑思维及创新实践等研究生培养潜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遴选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推免工作。

长: 刘奇

副组长:王渊 王芳

员: 杜旭 郭新荣 郑洁 惠建荣

书: 申嘉怡

第六条 遴选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学院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领导小组审定;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包括资格审查、综合测评排名、初评推荐等;审核本院拟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章  推免名额分配

第七条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分配名额,结合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各专业人数比例,经学院遴选小组研究、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确定各专业具体分配名额,名额分配如下:

针灸推拿学专业12人

中医康复学专业2人

康复治疗学专业2人

注:各专业推免名额如有剩余,由学院遴选小组集体研究后,在本院其他专业间统筹调配。

第四章 推荐条件

第八条  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成绩优异,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4.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毕业时取得学士学位。

(二)学业条件

被推荐学生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学业要求:

1.学业成绩以首次修读取得的课程及教学环节成绩为准,且无重修及不合格记录。

2.学生平均学分绩点位列专业前20%(含);按学术专长推荐的,位列专业前25%(含)。

3.外语水平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70分;或有效期内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或有效期内GRE成绩不低于1000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其他语种折算成绩达到相当于上述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水平。

4.中医学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中医经典等级考试或西部经典等级考试(级别不限)。

5.医学类专业学生(含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参加国家中医师岗位胜任力考核或国家临床医学水平测试,成绩达到所在专业全体考生的前50%。

(三)学术专长推荐条件

申请学术专长推荐的学生,除符合基本条件,须满足下列第1项,同时至少满足2至4中的一项。

1.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学校年度通知规定的基础上放宽5个百分点(含)。

2.以第一作者身份,SCI、EI、SSCI等全文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中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技核心统计源期刊、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等5家分别编制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及以上与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3.以物理排名前二获得与学科专业相关内容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若申请人为物理排名第二,第一位次人员须为本校相关学科专业指导教师。

4.本科阶段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团体项目成员排名须为前三名)参加与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权威竞赛,并获得第三层次及以上奖励。国内赛事限全国赛或本专业领域社会公认的全国高水平比赛;国际赛事参照国内赛事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学生与其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作为学术专长推荐条件,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第九条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均须根据推免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推免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成绩和能力素质两部分组成,总分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80%,能力素质占20%。具体测评标准如下:

(一)学业成绩

考查学生在本科阶段的一贯学业表现,以首次修读取得的课程及教学环节成绩为准。按推荐报名前所有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平均成绩(以教务处教务系统记录成绩为准,保留两位小数)乘以80%计入总分。

(二)能力素质

由学科竞赛、科研成果、国家级测试、荣誉表彰、参军入伍、有组织的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加分项目构成,各项加分之和乘以20%计入总分。所有成果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8月30日。(具体加分标准见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推免学生能力素质项目加分统计表

第十条  参评内容的要求及说明

(一)所有参评项目均须为党委政府主管部门主办,且经学校组织推荐参加并获得。未经学校审批自行参加的,不予计分。参评项目级别的认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核判定。

校级成果、奖励及非教育部认定的各类赛事,由学院在制定推免实施细则时明确是否予以加分;若予以加分,其加分总和最高不超过能力素质部分(20分)的2%

(二)参评项目及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陕西中医药大学,非本校署名的成果不予认定。

(三)同一类别(如竞赛类、科研类、文体类、荣誉类等)设置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同一学生在某一方面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得分。

第十一条 获准被推荐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推免资格:

(一)违反党纪国法、校规校纪,或有其他不端行为者

(二)后续课程考核评价或实践教学环节中,成绩出现考试不及格者。

(三)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四)申请出国者。

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学院于94日公布各专业学生报名前平均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第十三条 个人申请

学生符合本办法规定之条件者,可于97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至针灸推拿学院教学办公室(邮箱:1161997510@qq.com)。

第十四条 学院审核

(一)学院成立院专家审核小组,依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对申请推免生的所有加分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审核小组成员需给出明确的意见并签字存档。

组长:张容超

成员:哈略 徐影珊 席瑾 贺静

(二)学院遴选小组对审核通过后的材料进行学生综合测评排序,经过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拟推荐名单提交至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 接收材料要求

1.基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3)《陕西中医药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申请表》

2.学术与奖励材料

1)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或其他语种达到相当水平);

3)中医学类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中医经典等级考试或西部经典等级考试证明。

第十六条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2.推免生需在入学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所有报名、复试、录取流程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逾期操作视为放弃。

第六章 监督与申诉

第十七条 学院推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师生监督。所有申请学生的课程成绩、排名、综合测评得分及明细,拟推荐名单等须在学院官网或公告栏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学生对推免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遴选小组提出书面异议。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针灸推拿学院负责解释。

 

 

陕西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

2026年9月4日      

 

附件:

附件1 陕西中医药大学推免学生能力素质项目加分统计表

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推免工作回避情形主动报备表

附件3 陕西中医药大学推荐2027届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电子版文件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