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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针灸推拿系针灸推拿专业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   发表时间:2011-06-22 05:32:08   访问次数:
    

接研究生处通知,本年度新增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遴选工作的主要原则

1、导师遴选工作要有利于学科建设和调整学科结构,有利于巩固和加强现有硕士点,有利于申报博士授权点,有利于发挥导师的群体作用,有利于培养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在条件和水平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承担(指项目负责人)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课题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3、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承担硕士研究生指导任务的教师必须符合《陕西中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陕中院办字(2008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4、导师遴选全过程贯彻“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按需设岗,择优上岗”的原则。

三、导师遴选办法与要求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审核程序,是保证和提高遴选质量的重要环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该次导师遴选将由本人自愿申报与基层推荐、逐级审核与最终审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审环节分为三级:

1、单位推荐

申请人根据“管理办法”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所有相关材料。教研室(研究室、临床科室)依据“管理办法”对申请人提出初步推荐意见。申请兼职导师者由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

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根据“管理办法”对教研室(研究室、临床科室)推荐的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评议。包括对申请人的科研、教学、医疗成绩,主要研究方向的优势和意义,目前承担的课题与能够支配的科研经费,掌握学科前沿最新信息的范围与程度,以及未来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设想等方面进行评议。

系分委会在对申请人的各项材料进行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2/3赞成票即为通过初审(分委会参会委员至少为全体委员的2/3时,会议方为有效)。各分委会要将评审意见、投票结果及会议记录等汇总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审核。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进行最终审定。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总量控制指标及各学科专业导师结构等情况进行审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2/3赞成票即为终审通过(参会委员超过全体委员2/3时,会议有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审核结果。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201165日前将材料交至系办公室李娜老师处。相关通知内容见校园网针灸推拿系主页,申请表、目录表及汇总表等可直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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