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总支工作职责
一、 党总支是学院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各项重大决定在旅游学院的贯彻执行。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从学院工作实际出发,制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和学生管理的重要事项。
四、积极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教师热情支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确保各项教学、科研、行政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扎扎实实地抓好党总支的建设,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创新党总支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工作,同时,还要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核与转正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组织师生学习时事政治,正确分析形势,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和执行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学院工作实际和师生的实际特点出发,即要讲究形式,更要注重效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通过各种途径深入基层,了解和关心师生的思想和生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合理要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和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4、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同时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七、做好三级机构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和教育管理工作。
八、做好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
九、承担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工作职责
1、党支部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所属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领导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2、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3、组织委员职责
了解和掌握党委、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党委,支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委、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1)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党员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党委、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2)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标准,根据机关和各支部的情况,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负责办理接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3)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4)不设纪检委员的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4、宣传委员职责
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1)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指导工会、机关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3)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和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5、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1)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经常检查党员执行有关党风党纪条规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明确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
(2)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党纪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案件。
(3)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4)经常向党委,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以及本单位纪检工作情况。
(5)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地及时申报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
6、青年委员职责
支部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共青团支部工作和青年工作。
(1)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开展活动,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3)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增强体质,活跃文化生活。
7、统战委员职责
支部统战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和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统战工作。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地、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收集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
8、党小组长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干部骨干,应由正式党员担任。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具体职责是: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上级规定的学习内容。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工作,指导党员活动,检查党员执行决议情况。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5)掌握了解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6)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
(7)按时按规定收缴党费。
(8)负责党小组会议(活动)记录簿的填写、保管,以及党小组工作台帐的建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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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于18日